公佈欄:


         
敬愛的家長新年好:
【同學好!拜託您當個快樂郵差,謝謝】



左腳的腳步才上午,右腳的腳印已黃昏。歲月的腳蹤,飛快地在孩子的成長中,寫下年復一年雖是平凡卻見平安喜樂的佳跡。
        為了讓您了解家長會的行事,同時也期盼得到您的指教,我們用較簡省的紙張,記錄走過的痕跡。中正人翻騰的心血成江海,打開的書本翠綠青蔥,且讓我們共同用心閱讀洛城情緣。
        家長會努力扮演橋樑的角色,在學校與家長之間,搭建一座無形但有共識、走向成功之橋。這還需要學校與家長們的鼎力支持與配合,感謝您。
          敬              祝
新春愉快
闔家平安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 敬賀

94.01.17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大事紀要

日期

大事紀要              

93.10.05

召開家長代表大會,改選委員、會長、副會長;通過冷氣使用管理辦法

93.10.16

召開第一次家長委員會議,推選常委、出席學校各項會議代表及委員工作分組

93.10.16

家長代表聯誼活動,蕭會長宴請與會人員並頒發委員、常委、副會長當選證書及顧問聘書

93.10.20

參加關懷學生(愛心媽媽)午餐活動

93.10.21

第二次外訂餐盒評選會議

93.10.22

出席高二校外教學籌備會議

93.10.26

召開93學年度第1次志工大會

93.10.27

召開第一次常委會議

93.10.29

出席賃居生座談會

93.11.04

參與41週年校慶籌備會議

93.11.06

辦理41週年校慶餐會

93.11.06

參加慶祝校慶園遊會辦理跳蚤市場活動

93.11.06

參加慶祝校慶從士林國中點燃聖火跑回本校之飲水思源活動

93.11.06

協助慶祝校慶社區路跑活動之安全維護工作

93.11.09

出席中正學報編輯會議

93.11.09

93/11/0994/01/08共同辦理第1學期高一高二數學科補救教學

93.11.09

開始辦理第2學期高一高二數學科補救教學收費事宜

93.11.16

召開第二次常委會議

93.11.19

召開高三家長代表座談會

93.11.19

志工餐會聯誼(淡水田園休閒農場)

93.11.23

出席臺北市高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會員大會

93.11.24

參加關懷學生(愛心媽媽)午餐活動

93.11.25

召開高二家長代表座談會

93.11.30

參加教師會登山活動

93.12.02

召開高一家長代表座談會

93.12.03

參與高三升學輔導會議

93.12.04

協辦中正舞展

93.12.10

歡送生輔組簡組長瑞煜榮陞主任教官活動

93.12.12

出席本校與復興高中音樂班聯合音樂會

93.12.14

協助基北區九十四學年度申請入學第一次委員會議接待工作

93.12.15

召開第三次常委會議

93.12.15

出席教評會

93.12.22

召開第四次常委會議

93.12.22

參加關懷學生(愛心媽媽)午餐活動

93.12.22

出席本校九十四學年度申請入學委員會議

93.12.27

開始受理辦理高一冷氣基金款項事宜(94/01/04止已有76%)

93.12.27

出席與接待日本大分縣公立高校教職員訪問團

93.12.29

常委座談會

93.12.30

出席教評會

93.12.31

出席本校重修、自學輔導辦法公聽會

93.12.31

出席高二校外教學評選說明會

94.01.04

出席教科書廠商評選會議

94.016

出席臺北市家長參與特殊教育運作研討會

94.01.06

出席本校大學推甄第二次委員會

94.01.10

英文資優班推動工作會議

94.01.12

召開冷氣基金管理委員會議

94.01.12

召開第二次家長委員會議

94.01.18

感謝高三導師、教官、輔導教師餐會

每早

志工隊安排志工家長輪值處理公文及接電話回答家長問題、處理學生的反映

志工隊安排志工家長輪值巡視、指導晚自習

每週三

核辦本會補助學校各處室經費申請事宜

全學期

共同辦理親師讀書會計7

※家長會基金捐款94.01.12止,計有$574,000元整,

感謝所有捐款家長的支持,謝謝。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冷氣使用管理辦法
(93.10.05九十三學年度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一、目 的:
為提昇學校教學環境,讓學生可在較舒適環境下專注學習,以提振學生讀書風氣,目前各班教室均已裝設冷氣空調設備。為使此系統有一完備管理制度,永續照顧學生,特設置本辦法。

二、管理方式:

(一) 由家長會及學校代表共七名(各年級家長代表一名、家長會長、家長會總務組、學務主任、總務主 任)成立冷氣基金管理委員會,共同管理,任期一年。採不定期開會。
(二) 冷氣基金所收費用以家長會名義設立冷氣基金專戶儲存,使用於冷氣機及其相關周邊設施之維修、新置、汰換時使用,屬專款專用。
(三) 冷氣基金維修對象以已納入基金項下之冷氣機為原則。
(四) 冷氣基金運用情形於每學期家長代表大會中公布收支概況,以昭公信。

三、繳費方式:

(一) 基金:每學年入學一年級之新生需繳交新台幣壹仟元整,納入冷氣基金。低收入戶持有清寒家庭證 明,或有其他特殊狀況者,准予免繳此項基金。另歡迎全校各年級熱心校務之家長指定冷氣基金專款捐助。
(二) 電費: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規定應經家長代表大會通過。九十三年四月二日九十二學年度第二次代表大會通過每位學生每學期300元整,併入四聯單收費。

四、其 他:

(一) 新置冷氣所需之相關設施由家長會負責裝設,費用由冷氣基金項下支付後,委由總務處管理與維護。
(二) 裝設冷氣班級需每日安排專人管理冷氣,以節省能源。
(三) 班級冷氣機與周邊設施若發生故障時,由總務處負責雇工修護,屬機械故障,費用由冷氣基金項下支付;屬人為惡意破壞,修護費用由班級自付。

五、本辦法經家長代表大會議決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